Saturday, October 25, 2008

钱!钱!钱!钱!


上几个月,得到了薪水之后,马上将部分的薪水兑换成马币,以便能够存入大马的银行。我多么渴望这些红红绿绿的钞票可以全部属于我的,可是事实永远是残酷的,这些钱不是拿来换贷款、或者供保险金,不然就是拿来还卡债!其实,还有部分的钱当然是回馈多年付出父爱以及母爱的两老。这么一回,我发现剩下可以供我自己花的钱寥寥无几。。。。


看看第二张图,左边是属于我的,也就是那几张50令吉;反而拿些100令吉的都属于人家/家人的。可能有些人会认为我是在炫耀钱财,可是认识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个“清寒” 的浪子(哈哈!)。我只是想证明,来到了新加坡,我有能力把卡债还个清光,还有能力供给家人,但后者令我最觉得自豪!补充一下,放上"Specimen" 是因为怕被捉,原因是钞票是不能完完整整/光秃秃,然后在没有特许的情况下,向大众或者透过各管道展示。还有。。。。我的"Specimen" 拼错了,我把它拼成"Speciment"。应该是没有"T" 在后面。真丢人!朋友们、兄弟们、死党们,这是我第二次发出“召唤宣言”了,你们感应到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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